福建 档案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9-01-23 15:28:57 融安特 1167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唐登杰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志等事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列入2019年度调研项目,营造福建档案事业发展良好环境。

在本次全省两会期间,作为省政协委员的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卓兆水提交的《关于建立“迁台家族记忆”工程的建议》,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分解相关部门办理。此外,卓兆水还提出了关于将档案工作项目列入省人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内容,关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福建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列入省人大本年度或下年度的监督项目,推动建立机构改革后档案部门新的运行机制等建议。

去年,省档案局分别在莆田、三明、泉州市召开全省“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总结会、“村档乡(镇)管”工作现场会和社区档案工作现场会,深化乡镇(社区)和村居(街道)档案工作,鼓励县(市)区档案部门创新农村档案工作方式,深化“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开展“村档乡(镇)管”模式,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取得实效。而将档案工作项目列入省人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内容的建议,则旨在通过检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全省农村档案工作管理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档案“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实施档案“一法一例”,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建议将档案“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列入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监督项目,特别是在档案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后开展执法检查,将有助于推动建立档案工作新的运行机制,落实档案执法责任和档案行政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档管档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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