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伙伴们经常咨询的《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的解读内容,来源于《中国档案》2020年第9期,由小编进行整理,仅供大家参考,有任何问题敬请留言。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国家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全文请戳:《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DA/T 84—2019)
该标准主要由应急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管控,以及管理内容与方法等核心部分组成。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遵循共同的原则,规范第四章提出5条原则。第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为了提升档案馆应对突发复杂事件的能力,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应加强统一领导, 做到统分有度。标准5.1规定了“各档案馆应该建立档案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馆长作为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以保证档案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权威性。标准5.2明确规定了档案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各个环节的分工与具体工作职责,保证有序高效完成日常与应急状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第二,“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档案馆应做好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档案馆有责任将预警信息、灾害信息以及应急响应与处置信息及时上报给所属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门,以得到及时全面的监督、指导与帮助。第三,“以人为本,人、档兼顾”。档案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多种损失,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原则,把保障档案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在保障档案馆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基础上,竭尽全力抢救馆藏档案。标准强调“以人为本”, 充分体现了对档案馆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第四,“系统联动,密切协同”。该原则规定了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应该以本级档案馆为主,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与此同时,应该与属地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协同应急机制,有效利用与共享人力、信息、物资资源,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第五,“防护结合,以防促管”。该原则明确了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中日常风险预防与应急管理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应该贯穿档案馆日常管理工作始终,“预防”与“应对”必须有效结合。“防”的工作,是为了减轻“管”的压力,以促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该章分为4节,从预测评估、预警分级、预警监测与预警发布与处置4个方面对档案馆的风险管控工作加以规定,从而确保档案馆在警报来临时有的放矢,实现快速反应与处置。风险管控是档案馆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前提和基础。标准6.1规定档案馆风险识别要素,建议参照国家档案局2018年颁布的《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二、三级指标执行。档案馆对风险实时监测时可以依据6.2的级别适度进行,避免预警响应不足或者过度。特别说明的是,一级预警中有关自然灾害的发生,由于影响与危害极其严重,超出档案馆驾驭范围,务必参照国家、属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有关标准执行。该章是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管理内容与方法,是标准的核心部分。应急预案是“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准7.1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与公布、相关培训以及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加以详细规定。标准建议,应急预案的内容编写应参考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与《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档案馆应急预案一旦形成,应“向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公布。与此同时,档案馆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定期合理修订。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科学与否的有效方法之一。标准7.2提出“档案馆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为了增强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验证和改善档案馆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与实效性,强化档案馆相关人员应急处置工作的协同配合能力,档案馆必须加强应急演练管理。对于档案馆内部一般及重大突发事件,档案馆应急演练主体是档案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而对于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档案馆则应联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对于演练形式,可以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演练完毕对预演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报告。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有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标准5.1规定档案馆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应该以此为核心开展。同时,基于档案馆突发事件的复杂性以及档案馆应急资源的有限性,标准7.3规定,档案馆应该“与安全、消防、宣传、保密、公安、武警、交通、地震、气象、水利、卫生等部门联系”,与各方协同合作,共享各种应急管理资源,争取各方力量支持,以提升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的成效。档案馆应急保障是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标准7.4主要从资金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技术保障5个方面对档案馆应急保障管理进行规定。档案馆应当为应急管理工作预留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准备与应急抢救与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在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寻求属地政府及社会支持;以馆长为主要领导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与擅长档案抢救与保护、计算机等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支持缺一不可。除此之外,常见灾害的应急抢救设施以及强有力的应急通信技术支撑都是科学、高效处置档案馆突发事件的保障。在档案馆宣布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档案馆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响应措施。标准7.5从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工作启动、应急处置3方面对档案馆应急响应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准7.5.1明确规定,依据档案馆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4个等级。需要注意的是,“发生预警级别为一级的自然灾害、特大火灾等时,听从国家应急管理部领导与指挥,按国家紧急状态处置”。因为七级以上的地震、红色预警的暴雨、台风、高温等自然灾害或者特大火灾等,其影响范围之大、危害程度之深会远远超过档案馆的承受能力,必须“听从国家应急管理部领导与指挥,按国家紧急状态处置”。档案馆启动应急响应工作,先期处置可参照标准7.5.2.3执行。标准7.5.3则从档案抢救顺序、应急通信、处置期间部门间协调等方面对档案馆应急处置过程提出明确要求,使档案馆在具体实践中有章可循。标准7.6为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后期的恢复重建从突发事件后受损档案抢救与保护、事故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估、信息发布3方面予以规定。恢复重建是档案馆应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档案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阶段。一方面保证受灾档案的抢救修复质量,将事件影响降到最小,一方面归纳总结,修改完善档案馆应急预案,调整档案馆下一步的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作为我国档案行业首部应急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档案安全建设的主要组成,可有效促进我国档案馆应急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与规范化,实现应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