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发布《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

2021-10-08 13:55:35 国家档案局 457

国家档案局发布了《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档案馆空调系统设计规范》、《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含修改单),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7项行业标准(含修改单)中,《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规定了财产保险业务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和财产保险业务档案保管、利用、鉴定与销毁等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财产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相关业务档案的管理。
《档案馆空调系统设计规范》确立了档案馆空调系统设计的总体原则,规定了档案馆空调系统的技术参数、空调区域划分、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机房设备布置等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空调系统的设计与建设。
《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描述了企业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和归档后电子档案管理的方法,适用于企业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和归档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代替DA/T32-2005《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主要修改包括将“总则”更改为“管理原则”和“管理职责”,增加了公务电子邮件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公务电子邮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等。
《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代替DA/T38-200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主要修改包括将档案级可录类光盘CD-R湿热试验后“块错误率BLER<150”更改为“BLER<160帧每秒”,删除了“归档光盘的备份”一章,删除了部分附录等。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代替DA/T45-2009《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主要修改包括更改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删除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宜保护的档案库房类型,更改了各应用场所系统喷雾强度与喷头选型的设计参数,更改了高压细水雾雾滴直径的要求等。
《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修改单内容主要包括在绿色档案馆建筑星级等级评价中增加基本级,将“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政策,严守三条控制线”相关内容作为控制项条款新添加在第六章节中,作为评价绿色档案馆建筑的必要条款,以强调其重要性。
以上7项行业标准(含修改单)已在国标委备案,并即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档案工作标准汇编14》。同时,将继续邀请标准起草组与中国档案杂志社合作,每月推出一篇标准释义文章。请大家继续关注国家档案局法标工作、法规标准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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